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成静报道 近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能源供应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能源管理部门、能源企业及早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灵活有效举措,科学合理调度配置,确保煤、电、油、气特别是电煤和洁净煤等充足平稳供应。
煤炭供应方面,增加省内煤炭生产,唐山、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等6个产煤市抓紧组织域内煤矿及早复工复产,各产煤矿优化调整生产计划,努力组织优质煤满负荷生产。加强煤炭调入协调,严禁以各种名义对电煤、洁净煤的运输设卡设限,严禁合同约定外随意涨价,严禁以各种理由不履行中长期合同。继续抓好清洁煤取暖的配送到户,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电力供应方面,精准监测研判电力需求,组织协调域内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安全供电。把定点诊治医院、疾控中心、防疫指挥部、医疗用品生产企业、疫苗研发和民生领域作为保障电力安全供应的重中之重。各发电企业要确保机组稳定出力,电网企业要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油气供应方面,督导域内油气企业做好安全平稳供应,重点保障疫情防控重点单位、企业和民生油气需求。严格油气价格监管,确保不擅自限量涨价。加强省市天然气应急调度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和日监测预警、日分析报告制度,针对可能突发事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做到能迅速响应及时处置。
热力供应方面,督导热力生产企业“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多方式保障重点及民生供热供暖,及时处置解决热力管网和能源供应等出现的问题,要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充分准备,确保安全供应。
《通知》要求能源企业科学调整计划,精心调度安排,确保能源供应的充足稳定,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供电、供气、供热借机涨价,不能因重点单位和居民暂时欠缴费用等原因出现断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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