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国管节能〔2020〕94号)工作要求,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组织对各地区、各部门推荐的单位进行了专家评审,形成了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2021—2023年)名单。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月2日至7月12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相关意见反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和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010-83083952 010-83084172(传真)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010-68505415 010-68505594(传真)
水利部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010-63206045 010-63206044(传真)
附件: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2021—2023年)名单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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