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通过探索开展公共资源项目交易绩效评估,建立了以部门协同监管为基础、大数据智慧监管为纽带、事中事后监管为手段、动态信用监管为保障的“四位一体”立体监管模式,形成了“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良性协同监管机制,增强了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力度,有效提升了综合监管水平。
(一)主要做法
市发展改革委作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联合各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制定评估办法,科学设立评估模型,创新开发电子系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建评估委员会,对随机抽取的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评估,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实现闭环管理,发挥了部门协同监管优势。
一是建立全面评估体系,夯实制度基础。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评标结果合理性,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合理性和行为规范性,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行为规范性等10项内容进行评估,建立了评估内容全、监管范围广、涉及主体多的绩效评估办法。同时,制定并印发专家库及专家管理、经费管理、交易主体考核评价等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严格规范的工作流程和制度体系。
二是研发应用数据模型,实现精准识别。在综合学习借鉴多种评标定标方法和数学模型的基础上,研究设立了“E=K+Z+P”的科学评估数据模型,通过对客观项评分合理性K、主观项评分合理性Z、评分排名合理性P三方面按照3:4:3比例量化赋分,可有效检测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畸高、畸低等问题,避免“关系分、人情分、极端分”,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重要作用,确保项目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打通数据共享渠道,提高评估效率。依托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平台,组织开发了交易绩效评估电子系统,通过对接电子交易平台和电子服务平台,提取、汇总、分析开评标信息,自动计算专家评标合理性得分,预警并提示异常数据信息,为评估专家提供了可靠的参考依据,确保了评估信息全面准确,大幅提高了评估工作效率。
四是优化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协同监管。在协同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联合市住建、交通、园林、水务、交易中心等部门单位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协同监管的实施方案》,着力解决各行业部门监管力量不足、多头监管与监管缺失并存、共性问题难以统筹解决等问题,实现了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既相互分离又统一完善,协同监管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绩效评估工作启动以来,共联合评估房建、市政、交通、水利、园林等交易项目184个,工程中标价逾90亿元,涉及评估评标专家900余人次、招标单位80余家、招标代理机构60余家、投标企业1000余家,发现问题550余项,约谈、函询各方交易主体130余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信息900余条,收集有效建议130余条,切实规范了市场和交易参与方行为。
(二)主要成效
一是强化了政府资金管理,实现了评估结果互认。通过与财政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深入对接,将评估结果作为财政部门项目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为规范政府资金管理提供了参考数据。评估数据显示,全市工程建设领域2020年开评标项目资金节约率同比提高6.67个百分点,有效防止了交易项目超投资、超规模、超概算,提高了政府资金使用管理效率。
二是规范了交易主体行为,营造了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通过将绩效评估结果与交易主体信用管理评价体系对接,有效提升了专家、代理等交易主体的责任意识。评估发现,2019年下半年较上半年评标专家打分偏差问题下降14.58%,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问题下降35.7%,投标人行为规范问题下降32.6%。
三是拓展了数据互联互通,深化了平台整合共享。围绕服务投资绩效目标,深化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国库支付系统、信用平台等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进绩效评估预警体系在各行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中的运用,强化了对重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执法建议和服务功能。市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以点带面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在全市相关领域形成更加严谨自律的行业风尚,深化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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