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企业减负担降成本工作的安排部署,浙江省积极行动,制定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1〕37号),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浙江省经信厅(浙江省减负办)会同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单位积极抓好政策落实,具体实施11条降低融资成本举措。
一是持续落实两项直达实体的货币政策工具,对小微企业“再帮一把”。通过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向金融机构提供政策性激励资金,节省企业担保费用、过桥贷款等额外成本。上半年,两项工具分别已惠及全省51.1万户和416.7万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为企业减负超过190亿元。
二是运用央行政策性低息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发放优惠利率贷款。支持金融机构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低息政策资金,向实体经济提供优惠利率贷款,重点支持小微、民营企业、“三农”领域。上半年,全省累计投放央行再贷款再贴现资金超670亿元,金融机构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资金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利率比运用其他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低1.3个百分点左右。
三是持续拓展首贷户,让更多企业从银行体系获得贷款。持续开展“首贷户拓展三年行动”。线上,企业可以扫“贷款码”提交贷款需求,金融机构按照“135”响应机制快速对接。线下,深入开展“百地千名行长进民企送服务”行动,一企一策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上半年,全省已有6.46万户从未获得过银行贷款的小微企业首次获得贷款,为企业减负28.5亿元。
四是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贷款利率稳中有降。一方面,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加快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在贷款定价中的应用。改革以来,LPR累计下降40个基点。另一方面,优化存款利率监管,清理规范异地存款、周期付息型存款等不规范产品,维护存款市场秩序,稳定银行负债成本。上半年,全省企业贷款利率同比下降0.16个百分点,其中普惠小微贷款利率同比下降0.33个百分点。
五是优化支付服务,降低支付结算费用。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委提出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降低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降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等12项降费措施,将直接惠及浙江省680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仅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一项,每年就可为企业减免账户服务费用约6.8亿元。
六是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持续增量扩面。推动银行完善续贷沟通、线上续贷、续贷企业风险评估、“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准入管理等四项机制,积极引导银行机构依托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深化线上续贷中心建设。上半年,浙江辖内(不含宁波)无还本续贷余额超5400亿元,户数为47.7万户,余额和户数均位列全国第一。
七是深化创新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服务。引导银行机构优化信贷资金供给结构,增加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投放,并重点推动向制造业倾斜。上半年,浙江辖内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服务余额11900亿元,较年初增长30%,为企业减负超50亿元。
八是持续深化运用保险机制推进保证金领域改革。在相关领域继续推进保险机制替换保证金。推动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对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同推进投标保证金保险线上办理,研究推进招投标领域银行保函线上办理。上半年,浙江辖内运用保险机制释放保证金超1100亿元,为企业减负约40亿元。
九是推进“双保”融资常态化。2021年以来,进一步扩大“双保”(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企业范围,常态化支持包括受疫情影响在内更多暂遇困难但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在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开发“双保”快捷贷专区,为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绿色通道。1—5月,浙江辖内银行机构已累计向3.1万户中小企业发放应急贷款超350亿元,累计支持就业63.8万人。
十是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争取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采用奖补结合的方式,促进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
十一是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减负降本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扩大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上半年,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余额超800亿元;平均担保费率始终保持在1%以下,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综合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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