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成立了发展规划委员会综合议事协调机构、基本建立“三级四类”统一规划体系、形成了“1+N+X”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机制,高质量完成“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规划实施。
一、健全规划编制组织,突破单一部门编制困局。为使规划编制工作决策更加科学,确保规划编制全流程高效协同。内蒙古成立了由自治区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党委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增强了规划《建议》与《纲要》的充分衔接。同时成立了由自治区政府主席任组长的常设综合议事协调机构(自治区发展规划委员会),加强了规划全周期管理,突破了传统由单一部门编制的困局,增强了部门协同性。此外,为提高决策咨询水平,“跳出内蒙古看内蒙古”,由自治区政府聘请了一批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设立了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
二、以制度化推进规划衔接管理,突破规划各自为战困局。按照《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要求,为实现规划间衔接顺畅,避免各自为战,更好体现中央战略部署和地方发展安排,真正建立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内蒙古出台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构建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自治区、盟市、旗县各级规划共同组成的“三级四类”规划体系,明确发展规划功能定位,理顺规划关系和进度安排。制定《“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建立“1+N+X”规划清单管理制度(“1”即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由人代会审定;“N”自治区政府审批类规划;“X”自治区部门自行编制和印发的规划),加强了规划间衔接协调。同时,实行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建立规划编制专报制度,形成解决重大问题的“直通车”,方便自治区主要领导亲自督战;采取周调度台账、通报等方式,确保各类规划与发展规划同步编制、同步实施,目前清单内98%的规划完成编制工作,53%的规划已经印发,预计年底前全部印发,一举扭转“十三五”时期专项规划印发滞后,影响规划执行效力的问题。
三、打开大门编规划,突破规划视野局限困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齐心协力把“十四五”规划编制好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畅通民意征集渠道,在规划起草编制阶段,通过政府官网、官微,两次面向社会征求“十四五”发展建议,特别是借助两会平台,发放“我为‘十四五’建言献策”卡,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实现建议献策全覆盖。充分发挥“外脑”支撑作用,邀请中国社科院、中国宏观院、国家信息中心、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等国内知名智库与区内研究机构,背靠背完成重大课题研究。
四、凝聚合力谋划“三个重大”,突破规划操作性困局。重大任务、重大改革开放举措、重大工程项目是规划的重要抓手,也是规划务实环节的关键,按照规划跟着战略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内蒙古初步形成“前期谋划—中期跟踪—后期落地”的项目谋划储备建设闭环。一是紧扣战略定位,加强前期谋划。紧紧围绕中央赋予内蒙古“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特别是严格按照国家“双碳”战略要求审慎甄别重大工程项目,力求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落细落实。二是持续跟踪,反复筛选论证。一方面,加强多部门协同论证,对接国家部委,确保储备项目质量;另一方面,调动实施主体联合谋划,自治区政府组织各盟市反复研究重大项目,切实保证规划项目有基础、能落实。三是注重后期实施,保证落地见效。一方面,加强与年度计划相衔接;另一方面,加强重大工程项目管理,确保有明确责任主体。
五、导入“目标-指标-实施-调控”模式,突破规划落地困局。强化监测评估是规划实施重要环节,内蒙古将“目标-指标-实施-调控”模式导入规划实施全过程,以宣传促实施,以制度保实效。一是创新宣传方式和渠道。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共同组织新闻发布会、专题报道,协调22个部门、百位专家完成40万字的《纲要辅导读本》,录制播放6集宣讲慕课和百集专家谈《纲要》微视频,通过学习强国、自治区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内蒙古人才网、自治区政府和发改委官微、抖音,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融媒体等多种渠道扩大宣传,并将有关内容纳入自治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主体课程,加强干部培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完善规划监测体系。结合国家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了以《纲要》目标任务为统领、空间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为支撑的指标体系、任务体系,明确年度实施要求,按季按年跟进进展情况。规划目录清单内的空间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也同步建立监测评估报告制度,共同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数字化的监测评估体系。三是创新规划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正在抓紧推动自治区经济运行综合监测平台与规划管理信息化平台一体化建设,提升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效能。四是配套完成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发展规划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研究制定工作规则,明确责任分解、跟踪督办、成效评估、检查验收工作链条,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牢牢牵住责任制这个“衣领子”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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