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网讯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探索创新、率先破局,制定了部门“双标准”绩效评价体系(即: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体系标准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标准),有效破解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难题,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 号)有关规定,枣庄市山亭区财政局结合本区实际,与各部门展开重点沟通、个别交流,共同研究制定了20个《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作为设置本区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时的指导和参考。
《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指标主要分为四级,分别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和四级指标。一级、二级、三级指标主要依据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 号),四级指标按照行业特点及相关制度规定设置。
“双标准体系”在山亭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推动部门以及财政绩效评价持续规范化,同时根据绩效管理工作职责任务调整变化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完善。根据工作计划,2022年“双标准体系”建设将扩展到全区区直部门。
(高焕民 张贵军 山东省枣庄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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