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福建省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各项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城乡建设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75%,较2015年提高5.53个百分点,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实效。着力推进放开放宽落户限制,720余万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发放居住证逾390万张。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向常住人口覆盖,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92.8%,公共就业服务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全覆盖,城乡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6%。
城镇化空间格局更加优化。福厦泉等闽南、闽东沿海发达地区经济人口承载能力不断增强,要素资源加快优化配置,发展规模效益和集聚效益日益显现,推动“两极两带三轴六湾区”城镇化空间格局走向成熟。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发展能级不断提升,沿海城镇连绵成带、山区城市点状集聚态势更加凸显,城镇规模结构持续优化,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劲的空间动力支撑。
城镇承载能力持续增强。城镇累计新增就业近300万人,就业人员占比达53.5%,较2015年提高8.9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由22.3:37.1:40.6转变为19.5:31.3:49.2,更加适应福建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公路网更加健全完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通车里程分别达6000公里、1.1万公里,全省80%的陆域乡镇实现30分钟便捷通高速。“轨道上的福建”初步建成,南三龙、衢宁、福平铁路竣工通车,世界最长跨海峡公铁两用大桥建成投用,全省所有设区市实现动车环形运营。公众出行服务更加便捷,福州、厦门双双迈入“地铁换乘时代”,各城市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
城市宜居水平稳步提升。教育、医疗、文体、养老等公共服务配套加快完善,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市政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城市供水普及率达99.7%、污水处理率达96%,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居全国第3位,基本消除城市易涝点,县级以上区域(含重点乡镇)实现5G全覆盖。城市住房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建成保障性住房7.6万套,改造棚户区53.6万套。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8.8%,高于全国11.8个百分点,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全覆盖。全面建立历史文化保护名录体系,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保护的法律保障更加健全。
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成效显著,所有乡镇通达三级及以上公路、所有建制村通硬化路和客车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全面展开,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实现全覆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农村邮政快递网络不断完善,建制村直接通邮率100%,快递网点乡镇覆盖率100%。基本公共服务持续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进一步统筹,城乡三级医疗救治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连续缩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增长39.21%,达20880元。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渠道更加顺畅,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农村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福建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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