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河北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突出新型和统筹两大主题,着眼提速和提质双重任务,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着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着力优化城镇布局结构,着力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着力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着力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坚持以人为本,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实现新突破。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城镇聚集人口能力明显增强。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07%,累计增加8.4个百分点;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52%,累计增加9.18个百分点。
坚持规划引领,城镇布局结构不断优化。科学编制和实施《河北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规划(2016—2020年)》,加强交通、水利和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衔接配套,强化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着力推动石家庄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雄安新区打造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雏形显现,张北地区成为新的区域增长点,唐山、邯郸、保定、张家口、沧州等城市加快集聚发展,构建形成“两翼”引领、“四区”联动、“多点”支撑的城镇空间布局。
坚持包容共享,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稳步提升。注重以产兴城、以业聚人,做大做强城市经济和县域经济,城镇新增就业421万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8118元增加到27136元。大力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滚动实施20项民心工程,财政民生投入累计达到3万亿元,共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校舍206万平米,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785所、社区和居家养老设施674家、便民市场600个、公共体育设施3739个。推动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738万人、3546万人,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比例由83.5%提高到88.3%。
坚持品质优先,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创新城市管理服务,努力把城市功能做强、环境做美、品质做优。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累计改造城镇棚户区住房80.7万套、老旧小区6311个、城中村882个,县城及以上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8%,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提高到100%。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分别新增19个、5个和20个,增创国家园林城市4个、园林县城14个,积极推进沧州等4个设区市、迁安等12个县(市、区)智慧城市建设,城镇建设质量明显提升。
坚持以城带乡,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大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一体化,8963所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均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政府补贴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3元,县城20公里范围内农村公交化运营率达到86%以上,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覆盖率达到95%。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空心村”治理工程,完成1073个农宅空置率50%以上的“空心村”治理,累计改造农厕905.7万座,卫生厕所率达72.2%,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分别达99.4%、67%,面上村庄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河北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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