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城镇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积极作为,狠抓落实,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05%,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成效凸显。
建机制、工作保障坚强有力。成立了由省主要领导任组长、3位副省长任副组长、15个省直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召开办公室主任会议,并在武城、莒县、郓城等地召开现场推进会。每年开展城镇化统计监测,公开发布《山东省城镇化发展报告》。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列入全省“十四五”重大课题,完成《城镇化稳定增长期提高发展质量研究》《山东沿黄地区新型城镇化布局和发展研究》等30余项课题研究。
优服务、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推进。在全国率先印发《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编制实施《山东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规划》,实现市民化规划设区市和城镇化试点县全覆盖。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深度融入城市,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健全完善户籍、财政、土地等“1+N”的政策体系。省政府出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实施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与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挂钩机制,下达市民化奖励资金76亿元。
重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不断优化。编制实施《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规划》,构建“一群两心三圈”总体布局,城市群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持续增强,全省高铁通车里程达到2110公里,省内成环运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超过7400公里。出台省会、胶东、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大中小城市培育试点,全省新增4个大城市、1个中等城市和3个Ⅰ型小城市,形成了2个特大城市、9个大城市、8个中等城市、75个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省委省政府印发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意见》,济青局部片区纳入国家首批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同步开展15个省级试验片区创建,制定实施《城镇化地区设施向农村延伸导则》,城乡融合发展全面起势。
强载体、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显著提升。深入开展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弥补发展短板,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全省城市轨道交通通车里程339公里,累计建成综合管廊801公里。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47万人,新增中小学学位330万个,远程医学中心省内联网实现县级以上医院全覆盖,建成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330余个,开工改造棚户区255万套。建成海绵城市1659平方公里、城市绿道4600余公里。全省城市(县城)新建生活垃圾处理厂64座,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94%以上,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社区(行政村)覆盖率达65%。改造雨污合流管网3741公里,污水集中处理率100%,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22个城市创建为国家节水型城市。94个市、县实现数字城管全覆盖,城市网格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大幅提高。
促改革、城镇化试点效应持续放大。以城镇化试点为先导,深化“人、地、钱”等关键要素改革,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城镇化多元发展新模式。省财政列支6.3亿元城镇化试点专项资金,支持试点探索创新。建立了联系服务、监测评估、经验推广等工作机制,推动试点地区加快探索创新,青岛绿色城镇化、威海精致城市建设、郓城PPP投融资、沂水城市更新、武城“两证保三权”等13条经验在全国推广。在全国率先推出“新型城镇化讲堂”,坚持公益性质,基层点单、专家授课,效果明显。创新设立了“山东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典型经验”品牌,编辑7期26条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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