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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取得明显成效

2021-12-17 09:52 国家发展改革委
摘要:“十三五”期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城镇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9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7.09%,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十三五”期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城镇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9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7.09%,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城镇人口持续快速增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断推进。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现城镇落户“零门槛”。银川市对在城区就业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实行“零门槛”落户政策,有产权房屋的在房屋处落户,无产权房屋的可在租赁住房处、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落户,并对符合政策的落户人员予以住房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社会权益等得到基本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100%接受义务教育,全区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80.27万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全部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建立。

“一带三区”总体布局有效落实,城镇化空间格局持续优化。以“一河三山”为生态坐标,加快构建“一带三区”总体布局,推进黄河生态经济带和北部绿色发展区、中部封育保护区、南部水源涵养区协同发展。银川与周边城市一体化联动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人口向主要城市和北部地区有序集聚。2020年银川、石嘴山、吴忠三市总常住人口达到499万人,占全区比重为69%,比2015年增长4个百分点,成为全区主要人口承载地;固原、中卫两市城区城镇人口较2015年增加11.19万人,城市集聚吸引作用增强。

生态优先战略深入推进,城市生态环境大幅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全区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1%,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3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7个设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一级A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率达到97.02%,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9.86%,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64%。

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日益改善,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银西高铁、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建成通车,银川国际航空港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完成。全区“三环四纵六横”高速公路网基本建成,公路网密度达到55.6公里/百平方公里,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建成城市道路4347公里,供水普及率达到98.90%,燃气普及率达到91.5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每千人医疗卫生床位数达到5.88张,养老机构中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38%,“10分钟健身圈”在城市社区覆盖率达到84.5%。改造棚户区15.97万套、老旧小区8万户,居住环境大幅改善。4个地级市、10个县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精细化管理能力显著提升。

城乡融合发展迈出新步伐,美丽乡村建设进程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建立,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现代乡村治理等改革不断深化。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加快推进,历史性地解决了300多万城乡居民安全饮水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1%,村村通硬化道路,95%的村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学前教育实现普及普惠发展目标,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村级标准化卫生室、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统筹推进小城镇及村庄建设,支持建设美丽小城镇147个、美丽村庄979个,全区城市规划区外91.8%乡镇建成美丽小城镇、60%规划中心村建成美丽村庄。改造危窑危房49.25万户,农村住房条件大幅改善。(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责任编辑:孙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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