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网讯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统领,工作重心从消除绝对贫困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实施“四大提升行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夯实发展基础。
《规划》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
《规划》共提出九个方面的工作任务,细化33条工作措施。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对贫困户实行动态监测,建立“查损补失、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常态化机制,健全评估验收机制。
二是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建立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分类资助参保,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
三是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成果。健全巩固教育脱贫成果长效机制,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助力脱贫地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健全脱贫地区教育帮扶机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大脱贫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推进脱贫地区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四是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成果。优化调整脱贫人口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完善脱贫人口医疗待遇保障。按照“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原则推广大病专项救治,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构建全区统一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加强农村地区医保经办能力建设,提升农村医疗保障服务水平。
五是建立农村安全住房保障长效机制。按照“安全为本、因地制宜、农户主体、提升质量”原则,延续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等农村住房救助帮扶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农村危窑危房动态清零。
六是巩固拓展农村安全饮水。着力推进“大水源、大水厂、大水网、大联通”建设,以城乡打通、县县连通、区域互通的输配水管网为“脉络”,构建“北部双源互备、中部多线互济、南部双水互通”的水源保障体系,完善水量稳定、水质可靠、互联互通、户备互用的城乡供水现代水网体系,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
二、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
一是分类推进移民村(社区)建设。实行“领导干部+责任单位”包抓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工作机制,坚持科学规划、因村施策、示范引领、整体提升,打造一批成效明显的移民致富提升示范村(社区)。
二是加快提升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实施基础设施三年攻坚计划,完善农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现路灯亮化、垃圾净化、庭院美化、植被绿化、管理优化。
三是解决好产业就业社会融入三件事。按照“一区一策、一区一业、一区一特”,制定移民安置区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壮大特色产业。建立县乡村就业信息台账,各乡镇组建就业服务专班,全程跟踪对接、点对点服务,促进稳定就业。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大力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活动,促进社会融入。
四是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支持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着力实施特色农业提质增效、就业创业增收等示范工程,到2025年基本建成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
三、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
一是扎实推进产业帮扶。支持发展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绿色食品等特色优势产业,引导优势区域聚集发展,壮大发展特色产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引导农业企业到脱贫地区建设农产品加工基地和标准化、清洁化、智能化加工厂,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完善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支持脱贫地区建设冷链物流设施。按照“政策集成、要素积聚、企业集中”要求,支持脱贫地区依托现有工业园区、产业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脱贫县区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促进就业创业帮扶。健全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将脱贫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稳定外出务工规模。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就业岗位,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乡村能人就地创业,帮助有条件的脱贫人口自主创业。
三是切实提升农民素质。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加大有培训需求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全面培养农村生产型人才,做到职业教育培优一批、技能培训提质一批、职业农民提升一批。
四、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
一是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质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
二是推进城乡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与能力提升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是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突出德育时代性,强化综合素质培养,拓宽综合实践渠道,提升脱贫地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四是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能力。加强资源教室建设,推动特殊教育延伸融合。
五、实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
一是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加快医疗卫生机构升级提质。支持脱贫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和实验室建设,补齐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建设,重点支持脱贫县(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互联网十医疗健康”发展。
二是提升公共卫生健康水平。加强脱贫县(区)重点传染病监测防控,加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实施重点人群健康改善行动,推进医养结合,完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政策,维护老年人健康。
六、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一是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建设。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整治改善类”村庄改造,到2025年,建设“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250个(次),培育发展“特色保护类”传统村落20个。
二是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坚持慎重、稳妥、有序原则,接续做好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以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为导向,整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推进以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利用为导向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基本全覆盖,持续提升垃圾治理水平。聚焦“五清一绿一改”,推动村庄清洁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整治提升村容村貌。探索农村人居环境社会化运维机制,健全完善长效运维机制。
三是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开展全省域乡村治理示范创建,促进“三治”有机结合。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县乡村三级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推进平安乡村、乡村文明、乡村文化建设。
四是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扎实推进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统筹推进全区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营造安全生态美丽农村水系。
五是加强农村交通道路建设。优化完善农村公路网布局,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和美丽农村路示范创建活动,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大对农村客运市场指导和管理。
六是提升农村网络设施水平。深入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升级改造农村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探索乡村数字治理模式,推动“政务服务+互联网”向农村延伸,构建便捷智能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到2025年,建设数字乡村试点地区5个,建设村级益农信息社800个。
七是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村庄和庭院绿化,支持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充分利用村道、巷道等空闲地绿化村庄,创建一批乡村绿化示范县、森林乡村和美丽庭院。加快形成结构优化、功能完善、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现代生态产业体系,鼓励地方建设现代化特色生态产业示范园。
七、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一是加大金融土地政策支持。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努力实现银行保险服务全覆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产品和服务创新、信贷资源配置、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等方面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予以倾斜。
二是加强干部人才支持。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适当放宽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条件,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岗位)面向本县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生源)、退役士兵招录(招聘)。在待遇职称、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方面予以倾斜,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基层流动。
三是加大项目和生态帮扶支持。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且符合条件的基础建设项目,在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安排、地方政府债券项目予以积极支持。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实施的社会领域有关工程予以倾斜支持。
四是加大产业就业帮扶支持。倾斜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全国“一村一品”示范乡镇。倾斜支持推荐认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五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支持。加快实施纳入行业相关规划交通项目建设,推动完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交通运输网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八、持续深化闽宁协作和定点帮扶
一是全面推动产业合作。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园区合作,促进成果应用与示范推广。组织闽宁企业参加海峡两岸(厦门)文博会等大型文旅节会活动,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深度合作。鼓励共建工业云制造创新中心、大数据重点实验室、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推广中心,提升信息技术融合创新。
二是加强人才交流和消费合作。每年组织不少于200名教育、医疗、农业、工业、信息、文化旅游等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赴闽培训学习,加强干部人才交流。鼓励引导农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赴闽开设宁夏特色产品直供点,继续加强消费协作。
三是深化公共服务领域合作。加强教育、医疗卫生、宣传文化方面协作,加强两省区商协会、企业交流合作,实施“村企共建”行动,引导企业与百万移民重点帮扶村、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结对共建。
四是推进区域协同发展。搭建闽宁智库交流平台,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两省区企业“走出去”,推动外资外企和侨企“引进来”,携手发展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联合建设“闽宁云”,支持福建企业以宁夏西部云基地为载体,建设“前店后厂”数据中心。协同推动产业数字化融合应用,支持闽宁工业互联网服务商赴对方省区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
五是推动典型示范引领。在全国东西部协作上做出示范,推进干部培训、文化旅游和人才交流、科技援助基地建设,深化与福建厦门、漳州对口协作,推动闽宁镇示范创建。围绕特色重点产业,配套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加快产业提档升级,推动闽宁产业园建设。继续巩固提升110个闽宁示范村,支持固原市“四个一”林草产业试验示范工程建设,实施生态示范工程。
六是扎实推进定点帮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定点帮扶政策措施,巩固提升帮扶成效。探索建立定点帮扶协商机制,搭建交流平台,做好服务保障,提高帮扶实效。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民营企业与百万移民重点帮扶村(社区)、闽宁示范村结对共建,重点推进帮扶村产业发展、就业支持和科技服务等。自治区市县三级单位定点帮扶工作保持总体稳定,驻村工作队指导帮扶村制定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实施方案,统筹谋划建设项目,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九、保障措施
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加大金融资源投入,加强资金资产管理监督,健全乡村振兴考核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动员体系、监督体系、考核体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孙淑红 孙子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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