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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区新貌”系列报道之二 | 广东奋力开创新时代老区苏区全面振兴发展新局面

2022-04-22 11:32 国家发展改革委
摘要:编者按:革命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是中国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见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赴革命老区考察调研,强调要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2021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健全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1+N+X”政策体系,老区发展取得了重要进展。近期,我委将陆续推出“老区新貌”系列报道,集中展示各有关省区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取得的重要成果。

近年来,广东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对新时代老区苏区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动、再落实,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奋力开创老区苏区全面振兴发展新局面。

一、进一步强化政策机制支持振兴发展

印发实施《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发展目标,强化政策措施,压实重点任务,通过任务清单方式,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广东省召开全省推动老区苏区全面振兴发展工作会议,对新阶段全省老区苏区重点任务进行部署,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将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列为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力量资源,锚定“一年一变化、三年见到明显成效、五年实现大的提升”的目标,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老区苏区不断实现新发展。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托住保障底线

从2021年起,省财政专项财力补助标准对重点老区苏区(共24个县)提高至每县每年5000万元,其他老区(共45个县)提高至每县每年2000万元。2021—2025年,省财政新增210亿元,助力老区苏区人民“喝好水、走好路、读好书”。对每个重点老区苏区县安排1000万元,帮助改扩建一所幼儿园或中小学。对老区苏区获得中央补助支持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财政按中央和省1:1比例给予配套。2021年,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超过12亿元支持老区苏区开工改造708个城镇老旧小区,惠及老区苏区人民群众约11.8万户。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根基

对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的国家干线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港口、码头、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项目资本金,免除重点老区苏区出资责任。老区苏区发展条件进一步改善,交通基础设施“外联内畅”步伐加快,梅汕高铁、赣深高铁建成通车,广东实现“市市通高铁”;广汕、汕汕铁路加快建设,梅龙铁路开工建设,大广高速、汕昆高速、韶赣高速、宁莞高速等高速公路建成通车,韶关丹霞机场建成通航,湛江机场已于今年3月24日试运行。优先将老区苏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纳入2021年中央年度投资(资金)计划。

四、积极推动特色产业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印发支持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和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等政策文件,通过产业共建鼓励老区苏区发展优势产业。对标中央对赣南苏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设立老区苏区发展专项奖补资金,2019年至2020年落实奖补23亿元,支持重点老区苏区招商引资、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等。支持具备条件的老区苏区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41个,占全省一半以上。扶持老区苏区865个村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农业特色产业,796个村被认定为省级专业村、78个镇被认定为专业镇,101个农产品荣获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称号。2021年,11家老区苏区地区的农业科技园进入第七批省级建设名单,全省老区苏区共建有31个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79家星创天地。

五、大力推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印发实施《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采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科技特派员、‘三支一扶’人员、志愿者、金融助理”组队帮扶模式,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老区苏区基本全部纳入帮扶范围,占全省总量的92.67%。支持珠三角地区与老区苏区开展消费扶贫,梅州借力广州对口帮扶,大力开展以购代捐等活动;河源紧密对接深圳消费需求,建立扶贫产品展销中心,覆盖219个行政村(居)村级电商服务站。深入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共选派805个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一对一”帮扶老区苏区。

六、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民生改善

对重点老区苏区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9项基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项目,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承担100%支出责任。倾斜支持老区苏区基础教育发展,2021年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8.92亿元,着力改善1121个老区苏区学校。支持12所老区苏区中职建设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实现老区苏区每个地市均建有1所高职院校。省级全额补助重点老区苏区乡镇卫生院升级改造、县级中医院升级建设项目。省财政安排18亿元支持9家老区苏区所在地市公立医院实施高水平医院建设。安排7000万元支持老区苏区开展县镇医联体试点工作。安排专项资金3647万元支持老区苏区推进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共建成39处社区体育公园。

七、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赓续红色血脉

完成革命文物首次核定工作,革命文物数量和级别均位全国前列。大力扶持老区苏区旅游产业发展,2021年下达80547万元补齐人均公共文化支出短板;安排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专项资金1.165亿元。在老区苏区推出8条全省精品红色旅游线路,1条线路入选国家“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串联红色线路 追寻革命足迹”获2021年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支持老区苏区创建提升各类国家A级旅游景区,老区苏区新增A级旅游景区49家;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2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30个。积极打造梅州桥溪村、河源龙川佗城、韶关南雄梅关古道—珠玑古巷等一批文旅融合项目。

八、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推动可持续发展

守护好老区苏区绿水青山,支持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广东样板。汕尾市获授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梅州梅县区获评第五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着力提高老区苏区范围内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2021年补偿标准每亩达46.9元。2021年老区苏区新造林面积17.03万亩。原中央苏区建成66个国家森林乡村,98个省级森林乡村。南岭国家公园创建取得实质性进展,2021年省财政下达国家公园建设专项资金及前期工作经费1.659亿元,落实11个用于国家公园周边区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资金23.8亿元。加快推动老区苏区碳汇交易,引导碳排放管理和交易控排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购买老区苏区省级碳普惠制项目。

责任编辑:孙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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