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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典型经验做法之十六:新疆聚焦政策发力促进重点领域消费加快恢复

2022-09-16 15:59 国家发展改革委
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促进消费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度重视,积极谋划,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助企纾困、促进消费政策措施,努力推动消费持续回升,更好发挥消费在经济循环中的牵引带动作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促进消费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度重视,积极谋划,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助企纾困、促进消费政策措施,努力推动消费持续回升,更好发挥消费在经济循环中的牵引带动作用。

一、强化政策引导,推动经济稳固回升

根据国家促消费工作部署,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在制定出台自治区稳住经济大盘9方面46条措施的基础上,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综合施策释放潜力,促进消费持续回复。1—7月,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51.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75.99亿元,增长7.9%。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销售比上年同期增长62.5%。

二、聚焦助企纾困,稳定市场主体预期

通过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降低失业保险费、发放一次性失业保险留工补助、暂退旅行社保证金等政策,为企业纾困解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截至7月底,已对服务业消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共6227户,减免租金1.11亿元,累计办理留抵退税222.7亿元。截至8月底,已为全区15万余家参保单位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15.84亿元,为1000多户企业缓缴失业保险费0.2亿元,向11.34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9.46亿元,为受疫情影响的1208家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439.95万元,为544家旅行社办理暂退质保金1.26亿元。

三、优化消费环境,带动消费质量升级

引导公园、景区、文博场馆等改善设施和服务条件,延长开发时间。自治区博物馆二期展馆面积和展品数量增加超过一倍,乌鲁木齐市博物馆、喀什地区博物馆等节假日闭馆时间延长3个小时。全区建成精品核心商圈18个,区域商圈20个,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3个,打造自治区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共16条、地市级示范街区54条、大型商场30余家、大型超市100余家,备案品牌连锁便利店1799个,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夜间经济消费活力有效释放,拉动了旅游,促进了消费。

四、开展促销活动,积极释放消费潜力

今年以来,新疆聚焦冰雪主题、家电家居、汽车、成品油、餐饮等重点商品和服务消费,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线上线下联动、城乡协同、多元融合的惠民消费活动,聚合金融机构、家电企业、重点商户力量,创新活动场景和活动方式,营造消费环境和氛围,力促消费提质扩容。先后举办了“新疆家电下乡惠民消费节”“惠享夏日·幸福启航”2022家居补贴惠民节等围绕拓展消费体验、打造品质生活的系列促销活动。截至7月底,全区围绕汽车消费领域举办促销活动15场,参与企业893家,实现销售额67.6亿元。围绕家电消费领域举办促销活动3场,累计发放消费券0.77亿元,实现销售额3.13亿元。

责任编辑:孙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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