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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在行动︱新疆:出台口岸环节收费行为指南

2022-11-25 12:19 中国发展网
摘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通知,于11月前在全国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精心组织实施自查自纠和整治工作,现将部分地方、部门工作做法予以刊发,供各地参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口岸环节收费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和进出口企业合法权益,结合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市场监管局印发《自治区口岸环节收费行为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要求,口岸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合理确定市场调节价领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措施;充分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明确开展各项业务的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在自愿基础上提供服务,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提供服务、收取费用;要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要,提供价格合理的服务。

《指南》明确了各类收费标准的制定原则,并进一步细化了对收费公示、明码标价的具体要求,强调口岸经营者要在中国(新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口岸收费公示”栏目和同级发展改革委“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网”全面准确公示、动态更新收费目录清单,做好年度收费统计报告工作;要求口岸经营者明码标价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识醒目,保证在同一时间、同一经营场所内,向不同服务对象展示的明码标价内容一致。

《指南》对口岸环节相关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也进行了规范,要求各行业协会不得借助行政权力强制服务并收费,不得召集、组织或者推动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协议、决议、纪要、备忘录等。

《指南》还明确了口岸经营者服务对象享有知悉其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和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以及拒绝口岸经营者强制服务行为的权利。

责任编辑:孙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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