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近日联合发布《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规定了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的食品安全、膳食营养保障、健康状况监测等九方面的内容。
《指南》明确要求,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
《指南》还要求学生餐,每餐供应的食物要包括谷薯杂豆类、蔬菜水果类、水产畜禽蛋类、奶及大豆类等4类食物中的3类及以上。食物种类每天至少达到12种,每周至少25种。在学生运动方面,要求学生每天在校需要进行至少1个小时符合要求的阳光体育运动,学生需要掌握1~2 项运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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