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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2021-07-23 18:05 中国发展网
摘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

中国发展网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陕西省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明确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的规则和程序,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现代治理模式,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降低市场准入成本,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解决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等问题,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是指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行政审批部门一次性向企业告知许可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后续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等,企业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行政审批部门经形式审核后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陕西省为加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了五项工作任务。

(一)建立清单管理机制。省审改办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建立陕西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省市县三级实行告知承诺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实际等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按照国家确定的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抓好落实。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设定且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由省审改办会同各市审改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建议,报经省政府批准后纳入清单管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通过陕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等渠道公布。涉及调整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二)规范工作流程。行政审批部门按照全面准确、权责清晰、通俗易懂、方便高效的要求,科学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等格式文本,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易操作,不含模糊表述和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上级行政审批部门加强对下级行政审批部门的工作指导,推动工作流程跨区域统一,实现“省内通办”。办事指南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通过陕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等渠道公布,方便企业查阅、索取或者下载。

(三)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完善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机制,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及时将企业的信用状况共享给有关部门。行政审批部门依法科学界定告知承诺失信行为,制定告知承诺失信行为目录,将企业承诺和践诺信息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归集至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行业监管部门依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区分不同虚假承诺失信情形,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建立完善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机制,实现宽进严管、失信惩戒、社会监督、行业自律。

(四)强化风险隐患防范。行政审批部门会同行业监管部门梳理告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工作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行政审批部门建立承诺退出机制,在事项办结前,企业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承诺申请,撤回后按原程序办理。办理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或者核查难度较大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时,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经济利益价值较高、事中事后核查难度较大的事项,可以探索引入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可能引发的行政赔偿风险。

(五)加强信息共享。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和信用信息共享工作,规范统一数据标准,全力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依托陕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息系统等加强信息互联共享,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

(孙淑红)

责任编辑:孙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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