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推动城市货运配送绿色高效发展,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商务部联合命名天津市等16个城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部署安排,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自2018年起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前期经技术组暗访、专家组实地验收、向社会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天津市、石家庄市、衡水市、鄂尔多斯市、苏州市、厦门市、安阳市、襄阳市、十堰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泸州市、兰州市、银川市等16个城市达到了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预期目标,被命名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同时要求全国各省级交通运输、公安、商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达到验收条件的及时申请再次验收。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商务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通过验收城市的创建经验,加快建立“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为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实现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提供有力支撑。
(孙淑红 孙子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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